佛門內鬨|寶林堂要求收回西竺林禪院 區院裁定敗訴 09月03日 列印 區域法院裁定寶林堂敗訴。資料圖片 大嶼山寶林堂司理釋衍隆指控同門弟子釋衍峰,佔用由寶林堂管理之荃灣西竺林禪院地段,及位於該處的祇園,於2016年入稟區域法院,要求釋衍峰交出相關地段及作出賠償。法官歐陽浩榮今午於區域法院公佈判詞,指無證據證明該地段及祇園寺管理權於1998年由西竺林轉移予寶林堂,故釋衍隆沒有法律資格提控,裁定其敗訴。歐陽官判詞指案中關鍵在釋衍隆身為寶林堂司理是否有權提控,歐陽官分析指無證據證明該地段及祇園寺管理權,如原告所言於1998年由西竺林轉移予寶林堂,無論是另一個同門弟子釋衍芝證供、2003年登報公告、2004年西竺林時任當家師議案、聲明與翌年物業繼承申請以及2007年其他寺廟當家師的11封信,均缺乏有效或恰當基礎支持上述說法。因此歐陽官認為釋衍隆沒有法律資格提控,裁定其敗訴。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