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向10名支聯會董事發信,指根據《港區國安法》要求他們提交資料,惟副主席鄒幸彤今早表明支聯會不會向警方國家安全處提交任何資料。保安局下午發稿,表示注意到有關事件,對此作出嚴正警告,指若有違法行為,執法部門必定依法跟進,促請有關團體立即「懸崖勒馬」,以免承擔法律風險。

保安局表示,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所造成的後果嚴重,必須採取措施以防範和制止有關行為;而為了有效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發生,執法人員有需要取得有關某些外國或台灣政治性組織,以及外國或台灣代理人的資料。

局方重申,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其執法行動,又強調支持警方依法進行執法行動。

局方發言人表示,《實施細則》附表5已訂明不遵守有關提交資料要求的後果,包括罰款和監禁。如有違法行為,執法部門必定依法跟進。有關團體須立即懸崖勒馬,以免承擔法律風險。

警方國安處在支聯會公布拒交資料後,已即時重申任何人士或團體不遵從要求,警方必定依法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