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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金融才俊林男在電腦珍藏了自己與妻子、舊愛、小三的性愛片,妻子揭發後怒斥丈夫猶如台灣經典淫魔李宗瑞。其中一輯影片的女主角A女在多段影片中皆顯得不省人事,惟A女後來向台北地檢署指出,自己不記得曾被性侵,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處分,故不起訴林男。不過,上級檢察機構認為全案調查完備,駁回再議。

林妻去年接受台媒專訪時表示,去年4月意外發現電腦有林男的性愛片,全部仔細分類,容量達到15.6GB,女主角約有10人,男主角則全是丈夫,「我看到裡面的畫面很震撼,就跟李宗瑞一樣。」林妻指出,按拍攝日期推算,丈夫不只有小三還有小四。

讓林妻傻眼的是丈夫與A女的影片。A女在所有影片均是一動不動,任憑丈夫搬弄。林妻直言:「女的就是都沒有意識、都沒有反應!」她提到丈夫與另一人拍的性愛影片時,片中的淫聲浪語讓她火冒三丈。她無法想像平日衣冠楚楚的丈夫竟無如此下流不堪,該批珍藏中,更有自己與丈夫的性愛影片。

林妻氣得怒告丈夫乘機性交(意指被害人因精神障礙等情形而處於無可抗拒之狀態,行為人利用這種狀態,對無法抗拒的被害人進行性交行為)、妨害家庭、妨害秘密。然而,A女向檢察官表示:「我沒有印象被告林XX對我乘機性交,我知道被告林XX在性交時有時候會錄影,我沒有阻止,我覺得是男女朋友之間的情趣」。檢察官認為事證不足,就乘機性交的部分處分不起訴,但上級檢察機構駁回「不起訴」的決定,乘機性交的罪名需再作處理。

至於林男被控有外遇,以致「妨害家庭」的部分,因今年通姦已非刑事化,檢察部門不予起訴。在妨害秘密(即侵犯私穩)方面,檢察官發現林妻與丈夫拍片時,發出呻吟聲顯得十分享受,故認為罪證不足,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