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宣誓|頭盔、「豬嘴」及標語一律禁止 妨礙儀式可被逐出場
09月07日
邀請函指出,宣誓儀式將於星期五早上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區議員必須準時到場,逐一宣誓,讀出誓言或誓詞內的字句,過程必須真誠和莊重,宣誓完畢後要簽署誓言或誓詞文本,到宣誓儀式結束才可以離開。
信件又指,宣誓人必須穿著商務服裝,服飾應整齊得體,不可有破洞,不能穿背心、短褲、牛仔褲等,衣物不可暴露、淫褻、不雅或令人反感,亦不可展示政治化標誌、口號或標語。出席者不可以妨礙儀式進行,不得使用粗言穢語,亦不可攜帶被認為可能影響儀式的物品進場,包括體積過大的物件、揚聲器、防毒面具、頭盔、旗幟、橫額等,主辦單位有權將違規者逐離會場。如有需要,保安人員可要求出席者接受安檢。
函中又提到,《宣誓及聲明條例》規定列明,若某人拒絕或忽略做出宣誓,則必須離任、若該人就任會被取消資格。區議員須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法定誓言,倘若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或者以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亦屬於拒絕宣誓。監誓人若確認宣誓人作出無效宣誓,則不得安排重新宣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