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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馳(星爺)與于文鳳於2010年分手後,遭女方入稟追討逾8000萬元投資佣金,二人於去年底數度出庭,經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後,判于文鳳敗訴,並須付訟費。她提出上訴,指星爺的口頭承諾是具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惟上訴法庭聽畢雙方陳辭後,法官質疑她的反對理由,昨日(7日)即時駁回上訴,並押後頒布裁決理由書,之後一併處理星爺的訟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