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圈談論了近大半年的區議員宣誓安排,終於正式推行。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向首批宣誓的港島區區議員發信,作出宣誓邀請及提醒各項宣誓程序及要求。雖然今次未曾辭職的二百一十一名區議員,全部獲邀宣誓,但不等於這些區議員,就全部可以過關,不會被DQ。有消息就傳出,在港府的DQ名單中,尚有逾五十名區議員曾作出「負面清單」中列出的行為,極有可能被DQ。 徐英偉昨天就表示,區議員是否合乎要求,有不同的情境。據悉,相關的不同情境包括﹕第一,宣誓邀請信中要求相關區議員在特定日期回覆,會進行宣誓的語言及誓詞版本,首批港島區區議員的回覆截止日期為九月九日,若港島區在此日期前不作回覆,就會被取消資格;第二,九月十日宣誓當日,若有區議員未能作出合乎規格的宣誓,即有可能被取消資格;第三,若有區議員曾經作出「負面清單」上的行為,亦可能被取消資格。根據上述第三個情境,曾經參與過民主派初選的民主黨區議員涂謹申及鄺俊宇,幾乎肯定會被DQ。

由於高等法院曾經作出判決,取消議員或候選人的資格,必須讓當事人有解釋機會,因此,議員在被DQ之前,政府須先向議員發信,就相關不當行為提出質疑,要求當事人解釋;然後才作出最後DQ決定,並通知當事人,屆時將會列明喪失議員資格的日期。

在今次宣誓安排之前,有二百多名區議員因為擔心DQ時被「追薪」而決定辭職。究竟日後的「追薪」安排如何,徐英偉昨天沒有明確的答覆,他只表示,區議員若喪失了資格的當日起,會立即停止發放酬金、津貼及開支償還的款項。然則,如何確定區議員喪失資格的日期呢?消息人士表示,當中沒有劃一的喪失資格日期,不同情況有不同安排,最終會由徐英偉發給相關區議的DQ信中列明。

例如,若區議員在宣誓當日,因為不合乎宣誓規格而被DQ,理論上其喪失資格便是由宣誓當日計算。不過,若區議員是因為觸犯「負面清單」中的行為,喪失資格日期究竟是否由觸犯行為當日起計算,至今未有明確答案。在「追薪」問題出現後,究竟如何計畫「追薪日期」,建制陣營中就有不同意見,包括從出任區議員當日起計算、從觸犯行為當日起計算、又或法例生效當日起計算,三個方案都各有支持者。究竟最終如何決定,有官場中人就估計,由觸犯行為當日起計算,機會最大。但最終結果,仍要待港府向相關區議員發出的DQ信中列明。

杜良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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