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韜文批評北京透過港區國安法拘支聯會成員
09月08日
警方國安處拘捕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3名常委梁錦威、鄧岳君及陳多偉。4人涉嫌沒有遵從《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無按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而中聯辦發言人說,警方拘捕鄒幸彤等人體現了違法必究的公平正義。發言人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觸犯《港區國安法》和香港法律,都必將受到法律制裁。中聯辦堅決支持警方繼續對「支聯會」及其為首分子依法調查、依法處置。
港澳辦發言人亦表示,為掩蓋和抵賴涉嫌違法事實,拒絕向警方提交有關資料,並詆毀警方「濫權」,是公然抗拒執法,警方依據《港區國安法》拘捕他們,體現了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治原則,是維護國安法權威的必要之舉。
港澳辦發言人點名批評鄒幸彤等人為自己開脫的「理由」仍然是所謂的「違法達義」、「公民抗命」,而鼓吹這套歪理邪說的險惡用心早已被識破,《國安法》亦已明確劃清有關底線,鄒幸彤等人還在拿「違法達義」、「公民抗命」當救命稻草、免死金牌,充分暴露出反中亂港的政治本質和挑戰《港區國安法》等法律的囂張氣焰。發言人又說,堅決支持港府和警方繼續深入調查支聯會涉嫌的違法行為,依法追究首要分子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