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區25名區議員將於明早9時,在北角社區會堂宣誓,宣誓儀式由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擔任監誓人。

首批獲邀的區議員涉及港島4區、包括中西區、灣仔、南區及東區,各人已獲發共長10頁的邀請函。所有收到邀請函的區議員須回覆政府是否準備出席,如未按時回覆或拒絕出席者,便等同喪失區議員資格(簡稱DQ)。

邀請函中有4頁附錄詳細例出宣誓規定、程序、場地規則及宣誓人衣飾指引;又要求宣誓人必須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法定誓言;若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則屬拒絕宣誓,所作宣誓無效。

區議員宣誓部分規則:

場地規則

●遲到者及中途離場者可能會被拒入場

●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礙宣誓儀式進行、干擾其他出席人士或使用粗言穢語

●不得攜帶可能影響宣誓儀式的物品進場,包括揚聲器、雨傘、防毒面具、頭盔、旗幟、橫額或彩旗

●受酒精或藥物影響及管有危險物品或物質的人士可被禁止入場或被逐離會場

衣飾指引

●衣物不可展示政治化標誌、口號或標語

●不可穿破損或有破洞的衣物

●不可穿任何種類的制服

●不可穿運動裝、泳裝、無領或無袖上衣

●不可穿短褲、工人褲、牛仔褲、運動褲或瑜伽褲

●不可穿人字拖鞋、涼鞋、露跟鞋、運動鞋;及任何種類的露趾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