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隱瞞丈夫擁供應商財務利益 香港設計中心前經理被控欺詐
09月09日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該名香港設計中心前經理欺詐罪名。
趙嘉慧,41歲,被控共5項罪名,即4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及一項企圖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
被告涉嫌於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期間,向香港設計中心推薦一間供應商,為該兩個計畫下的4個市場推廣項目提供服務。而另一間供應商亦就一個網頁更新項目向香港設計中心提交了報價單。
其中4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9年3月14日至2020年6月16日期間,向香港設計中心隱瞞及沒有向該中心披露,其丈夫於該兩間供應商擁有直接或間接的財務利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香港設計中心委聘它們,就上述「設計智識周」及「設計營商周」的其中3個市場推廣項目及一個網頁更新項目,為該中心提供服務,而導致被告丈夫獲得利益,或香港設計中心蒙受不利。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0年2月14日,向香港設計中心隱瞞及沒有向該中心披露其丈夫於上述其中一間供應商擁有直接或間接的財務利益,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香港設計中心委聘它,就「設計智識周」計畫的餘下一個市場推廣項目為該中心提供服務,而會導致被告丈夫獲得利益,或香港設計中心蒙受不利。
廉署調查發現,上述5個項目合約總值逾39萬元,該兩間供應商獲判授其中4個項目,而餘下1個項目則因相關計畫取消而不獲判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