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網傳警員在紅磡擺酒,引來市民於附近聚集,26歲現被停職的海關關員當晚被截查時,被搜出對講機、防毒面具、反光背心、急救用品等,他早前被裁定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罪成,被判罰款5000元。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彭寶琴今頒布判詞,認為上訴理由無一成立,定罪沒有任何不安全或不穩妥的地方,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6歲上訴人林熾輝指,涉案對講機只是代經營藥房的友人伍展邦所保管,由於伍是他相識多年的中學同學,故當晚伍指其電單車的儲物箱已滿,要求林幫忙「袋住」內有涉案對講機的腰包,伍又聲稱是急救用品,林便沒有查看究竟。

彭官認為林自2014年入職海關,其職業特性必定會令他在幫他人攜帶物品時格外小心,認為根據林的年齡、人生經驗、工作關係,即使林與伍是相識十多年的朋友,彭官不相信林代伍攜帶物品時,竟會完全不加以查看,盲目相信伍的說話。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