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方人員周三(8日)巡邏時,發現一輛客貨車司機沒有扣安全帶,遂要求他何車接受檢查,一查之下竟發現這名司機,原來是一名因虐殺流浪漢被判監但潛逃15年沒有服刑的通緝犯。

事緣高雄市楠梓警分局翠屏所警員巡邏時,目視一台自小客貨駕駛車窗未關,警員發現黃姓司機沒扣好安全帶,於是警員將他截停並要求司機下車接受檢查,黃男嚇到全身發抖。

警方當時要求黃男出示證件,一開始他急忙解釋報了一個黃某某名字,但臉部特徵差異甚大,警方再問黃男「是否有飲酒」,他否認曾喝酒但開始身體不由自主顫抖。

警方請副駕駛座男子拿證件時,才發現司機謊報友人的資料,此時駕駛男子狼狽低頭不語,警員憑著多年敏感度及經驗,動之以情問黃男「甚麼案件沒去報到,自己講」,此時該駕駛男子一臉非常驚訝,並坦承自己被通緝長達15年,隨後就被上銬拘捕。

經調查,黃男在2000年加入詐騙集團,以「免費食宿、一星期賺2,000(新台幣,下同,約555港元)」利誘流浪漢拿出身分證並申辦信用卡、現金卡及信用貸款,黃男等7名嫌犯更在2003年3月間,將1名不願配合的流浪漢打死並棄屍。該集團犯案3年期間利用遊民身分證詐騙得手超過2,000萬元(新台幣,約555萬港元),受害遊民高達數十人。

黃男後來因傷害致死、棄屍被判7年7個月,但他沒有服刑並逃亡到高雄躲藏,被通缉達15年之久。他向警方供稱「15年前案發後,不敢面對司法」。在這段期間,黃男隱姓埋名逃亡至南部躲藏,15年來每天過著提心吊膽生活,原以為能躲過追訴期,殊不知仍被發現,當警員盤問時候,他已自知無法欺瞞。全案依法解送橋頭地檢署,經新北地檢署囑託移送高雄二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