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廚師聲稱因「一時咸濕」,在女兒X小五起非禮其胸部及私處,他今於區域法院承認5項非禮罪,指因被控而「如夢初醒」,現時已知錯;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判刑,被告須還柙。控方呈上X的心理創傷報告指,其於事件後常感到不快、憤怒及萌生輕生念頭,亦對被告滿懷恨意。

案情指,當時就讀中學二年級的X去年11月某日向母親Y發送微信信息,指被告曾於住所摸其胸部及私處,之後在分別與副校長及心理學家會面時披露被告自其小六起已作相同行為,遂報警處理。另外4宗事件發生於X小五至小六期間,當時她於床上睡覺並且已關燈,被告隔著衣服摸X的私處及伸手入上衣摸胸。被告於錄影會面中表示,X當時已出現性徵,因此感到好奇,承認「一時咸濕先摸佢」,但至第4次後有犯罪感,並表示相信在上述不同情況下沒有目擊者。

相關報告並指,X對自己因住院而令家庭有財政負擔感愧疚,對男性的信任度下降,認為父親對自己的行爲「恐怖」。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求情時多次表示「我做錯了」,因被控而「如夢初醒」,望透過配合警方調查減低對女兒的傷害。

48被告W.Y.M. 承認自2017年6月至去年11月5度在某公屋單位非禮案發時介乎11至14歲的女童 X。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