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以支聯會涉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及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有聯繫為由,引用《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60C條的權力,建議將其從公司登記中剔除。保安局就事件回覆表示,局長鄧炳強考慮了警務處處長的建議和提供的資料後,認為禁止有關組織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所需,將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建議,行使《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60C條下的權力,命令公司註冊處處長將支聯會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保安局局長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建議前,給予支聯會機會,書面申述為何不應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保安局局長收到任何申述後,會連同其建議提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以供考慮是否命令將支聯會的公司登記剔除。

當局又指,有關要求與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工作相關,而個案最終會交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因此不能提供進一步細節,重申必定會繼續根據「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嚴謹態度,積極處理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及調查其他相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