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日召開會議,討論強制舉報虐兒個案的立法建議。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若立法涵蓋範圍太廣,舉報機制或會被濫用,又指有關立法強制舉報需較長時間討論及制訂。

在會議上,實政圓桌田北辰認為,針對虐兒問題,立法舉報是關鍵,並關注當局會否將保護範圍涵蓋至16歲或以上的容易受傷人士,又關注執法人員是否需要參與舉報。羅致光回應時表示,當局傾向優先針對社會最關注的組群。他又指,執法人員原本是接受他人舉報,反問他們為何需參與舉報。他亦指,若立法涵蓋範圍太廣,舉報機制或會被濫用。

民建聯議員柯創盛則指,立法需切合現實需要,亦需有合理步驟保護12歲以下兒童。他指,希望當局可釋除業界疑慮,避免在不知情下犯法。羅致光指,有關立法強制舉報需較長時間討論及制訂,亦需進行公開諮詢,並指由於或涉及專業守則的修訂及牽涉附屬法例,預料需時一至兩年。

另外,法改會日前發表報告書,建議訂立一項新罪行,加強對16歲以下兒童或16歲以上易受傷害人士,包括長者和殘疾人士的保護,防止及制止虐待發生。羅致光則指,雖然法改會未有就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提出立場,但認為有關保護兒童責任的工作與今日的議題息息相關。

政府建議設立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機制。據政府跨政策局工作小組的建議,強制舉報機制涵蓋七類專業人士,包括教師、醫護人員、社工等,至於社區保姆、寄養家長、補習老師等則不應受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