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更新全日面授課指引,若學校已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並超過14天的直接僱用教職員,達到全校直接僱用教職員人數的70%,以及已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並超過14天的18歲或以上學生、已最少接種第一劑疫苗並超過14天的12至17歲學生達到全校學生人數的70%,可申請全日面授課堂。

若學校未能達到以上全校恢復全日面授課堂,但個別級別的學生)達到以上條件 ,亦可允許有關學校為該級別的學生進行全日面授課堂及其他活動。

至於進行半天面授課堂的學校,如個別12至17歲學生接種最少一劑疫苗並超過14天或18歲以上學生已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並超過14天,學校可安排相關學生在上學的另一個半天安排非學術性的課外活動(如音樂、體育活動)。

若學校已達到上述條件並有意為全校或為符合條件的個別級別學生安排全日面授課堂,學校在取得法團校董會/校董會的同意後,須填妥附件,在全校或個別級別安排全日面授課堂的目標日期前最少四個工作天,通知教育局所屬學校發展組其上課安排。

一般而言,教育局會在約兩個工作天內發出回條確認。學校亦應盡早通知家長、學生及相關持分者學校的安排。學校須妥善保存相關疫苗接種記錄。上述全日面授課堂安排並不適用於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如學校早前已經通知教育局安排在全校或個別級別安排全日面授課堂,便毋須重複遞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