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譚耀宗料選舉後委任總召集人
09月17日
譚耀宗接受傳媒訪問時形容,有關做法為一個「兜底」的安排,當遇上未估計到的特別情況,法律又處理不到,就通過制度來解決,由總召集人必要時召集選舉委員會會議。他估計,要待選委會選舉結束,全體選委產生、書面宣誓、刊憲等程序完成才會委任總召集人。他又認為,新制度對選委及管治者要求更高,有必要多接觸民意。
另外,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12月19日舉行,政府指提名期定於10月30日至11月12日,10月初會刊憲公佈。當局計劃將投票時間改為上午8時半至晚上10時半,計劃設立超過620個一般投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