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四級大火致2名消防員殉職,包括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死因研訊今續。時任高級消防隊長黎健武續作供,強調倉內鐵架障礙物非導致其中一支消防喉「撠死咗」,因兩者位置不同,亦曾向張交代有一支喉筆無法使用。此外,黎表示迷你倉間隔複雜,使用可指示方向的引端繩或會「勾到」隊員呼吸器等,認為透過觸摸消防喉已有相類作用,故當日行動並未使用引端繩。

時任高級消防隊長黎健武昨指,大火首日第4次進入火場時,分別在兩條橫巷找到兩條消防喉,但其中一支「撠死咗」無法拉出使用。他今在裁判官黃偉權提問下,稱上一位同事或在撤退時將消防喉放到橫巷,解釋此乃消防員常用策略,又補充指若有需要會安排同僚於火場外「帶喉」,即協助理順滅火喉以防打結,否則撤退會有困難。

淘大工業村業主恆隆一方問到,為何發現到倉內有疑似鐵架的障礙物沒有即時通知其入口指揮官余家鋭,黎指他認為當時沒這個必要性,且不想佔用無線電頻道,加上撤出火場後亦有面對面向余匯報此事,但記得下午2時45分第二次進火場時,鐵架依然在原本位置。被問到會否是鐵架導致滅火喉卡住,黎強調鐵架與該支喉筆位置不同,亦曾跟死者張耀升交代火場內有一支喉筆無法使用。

時昌代表大律師梁家欣提問,黎除首次進入火場外,均沒有帶同可探測溫度的熱能顯像機,黎則表示當刻無需要知道火場的實際溫度,因消防員較著重體感,相信自身的訓練經驗足已判斷。梁大狀再次引述專家建議,指出消防員宜因應火場溫度,調整逗留時間。黎回應指該份文件已是1994年撰寫,與案發時的消防裝備有別,對於其參考性有保留,又謂縱使第4次進入火場溫度有所上升,依然較在學院訓練之模擬火種的溫度低,故他仍然覺得環境仍然適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