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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油尖旺區議會、深水埗區議會、九龍城區議會、黃大仙區議會和觀塘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在宣誓儀式上,出席的區議員逐一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並由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監誓。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解釋》),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宣誓;對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政府宣布根據《解釋》所訂下的原則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監誓人確定以下區議員的宣誓為有效宣誓。

油尖旺區議會:孔昭華、李偉峰、許德亮、鍾澤暉、林健文、朱子洛、何富榮。

深水埗區議會:麥偉明、李庭豐、劉佩玉、袁海文、伍月蘭、覃德誠、何坤洲、吳美。

九龍城區議會:楊振宇、楊永杰、黃國桐、何顯明、吳寶強、梁婉婷、何華漢、張景勛、潘國華、李慧琼、林德成、左滙雄。

黃大仙區議會:譚香文、廖成利。

觀塘區議會:潘任惠珍、黎寶桂、譚肇卓、顏汶羽、符碧珍、林瑋、張培剛、許有為、陳耀雄、柯創盛、簡銘東、謝淑珍、龐智笙、呂東孩、蘇冠聰、梁騰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