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萬元利是錢被領走 母攜12歲兒告前夫敗訴
09月25日
林姓男子和劉姓女子於2009年結婚,兩人婚後生下2個孩子。但由於林男一直懷疑妻子有外遇,甚至在妻子的車上裝上追蹤器,結果被妻子發現後,兩人大吵後協議離婚。
2人離婚後,劉女發現兒子的銀行賬戶中的18萬餘元都被林男提走一空,劉女聲稱,這18萬元是兒子每逢過年獲得的利是,由她代為存入銀行保管,要求林歸還。
林男聲稱,兒子過年時獲得的利是,會先供過年期間一家人花用,等到過完年後再把剩下的錢存入兒子的銀行賬戶裏,而為兒子投保的終身保險能直接從賬戶中扣款,他不知道兒子到底領了多少利是錢。林男又指賬戶裏部份存款屬於自己,認自己不應該要還兒子這筆錢。
法官審理時發現,林姓少年的銀行賬戶從2011年起至2018年,每年農曆過年後會存入1萬至7萬元不等的現金,認為每年的差額太大,不排除林男有把自己的錢混入兒子的賬戶。而且林姓少年和劉女也無法提出證據證明被領走18萬餘元都是利是錢,因此判林姓少年和其母親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