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兩男子駕駛電動車被捕 其中一人為外賣速遞員 09月25日 列印 警方撿獲的電動車。警方提供 將軍澳警區人員今日(25日)在區內進行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行動。警員共拘捕2名本地男子,年齡分別為27歲及32歲,其中一名為外賣食品速遞員,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等,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中,警員共撿獲兩部電動滑板車。警方重申,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警方再次呼籲,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單車徑及行人路上使用,並提醒市民以及外送工作從業員應遵守相關法例,切勿以身犯險,害己害人。將軍澳警區亦會繼續在區內進行類似的突擊行動,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