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打28歲印傭 同鄉男僱主被控襲擊下周四提堂 09月28日 列印 案件下周四於沙田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上周二(21日)中秋節,警方接獲一名28歲印傭報案,指較早前於荃灣區一住宅單位,受到其印尼裔本地男僱主以手及水杯襲擊,導致其身體多處受傷。該名女子其後被送院檢查,經治理後出院。警方經調查後,於上周三(22日)在荃灣區一住宅單位拘捕該名31歲印尼裔本地男子,並起訴該名男子一項「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案件將於下周四(10月7日)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警方強調,非常重視及絕不容忍任何涉及剝削外傭的案件,呼籲外傭如遭到僱主虐打或襲擊,應盡快與警方聯絡,舉報不法行為。而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9條,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