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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媒體報道,一名在九十年代末移民英國的香港男子Ken Chik,涉嫌性侵3名女性,近日被裁定28項強姦、性侵犯、與兒童發生性行為、導致兒童參與性行為以及虐待等罪名成立,判監33年。消息指,姓戚男被告為前皇家香港警察,97年移居英國,資料顯示,當年與該被告洋名相同的高級督察戚淇威,因拒絕為特區服務,遂於97年回歸前夕將警隊委任證交還警察總部。

消息指,姓戚男被告是前皇家香港警察,1997年離職後移居英國。資料顯示,97年回歸前夕,一名與被告洋名相同的高級督察戚淇威曾表示,不願意為特區政府服務,並於6月30日晚親自將委任證交還警察總部,不會再上班。他不認為管方可以將他紀律處分,因他只宣誓效忠英女皇,為皇家香港警察服務,認為警隊無權作處分。他更高調召開記者會及以英語回應,稱是個人對民主的信念驅使,而且自己有選擇的自由,故他不會服務特區政府。

Ken Chik被指在英國東約克郡侯城(Hull),聯同37歲香港女子Tracy Choi,在7年內一直有組織地多次犯下強姦罪。控方指他羞辱受害者使其情緒低落,又警告她們說沒有人會相信她們的說話,令兩名女孩留下嚴重心理創傷。他故意隔離受害人,並偶爾施以肉體暴力。有受害者出庭作證時稱,每周都會因心理創傷而大汗淋漓地醒來。一名女孩在日記中寫道,這是「令人作嘔、痛苦的回憶」,「我為甚麼不自殺去結束這些痛苦?」一名已成年的受害人說,她一直生活在恐懼中,並與抑鬱症鬥爭。她不時發夢看見自己在黑暗中從高處墜落,沒有安全感,形容自己「內外都傷痕累累」。

法官批評Ken Chik 是一個「殘忍、霸道、完全自私和控制欲強」的人,沉迷於操縱脆弱女子和小孩的權力感,憤世嫉俗地設計一些性虐受害女子的情況,並一直竭盡全力阻止這些罪行被人揭發。至於案中的女同謀18歲時從香港到英國求學,其後非法逗留,有可能被遣返。她本身也是遭本案主犯操縱的受害者,她有參與其中一些性罪行,被法院判監8年。兩人同時被終身列入性罪犯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