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通過防干預法案 可強制網絡供應商及社交媒體披露用戶資料
10月06日
法案又把參與當地政治的個人和組織,包括政黨、議員、選舉候選人等列為「具有政治影響力的人」,要求他們披露與外國實體的關係,若接受達1萬新加坡元(約5.73萬港元)或以上本地或外來捐款,均須向當局申報。
當局重申有需要立法,指法案旨在解決涉及國家安全和主權的嚴重威脅,稱新加坡是多元種族國家,在一些政治議題上,容易被某些人故意挑起種族和宗教之間的矛盾,製造不滿情緒。
有維權組織則批評,新加坡當局藉法案合理化他們對反對派政治人物及獨立媒體等的進一步迫害,打壓人權和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