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出發展北部都會區。目前北部都會區的多個已規劃或規劃中的發展項目,預計可提供約35萬伙,而未來都會區額外開拓約600公頃用地作住宅和產業用途,估計可提供的住宅單位為約16.5萬至18.6萬個,消息指由此可以計算,未來北部都會區或有逾50萬個住宅單位供應,連同元朗和北區現有的39萬個住宅單位,整個北部都會區發展完成後,總住宅單位數目將達90.5萬至92.6萬個。

消息指,北部都會區的研究發展範圍,將會比現時的發展範圍大,政府會於現時的新發展區附近尋找一些可發展的用地;或於未來新增的港鐵站附近找尋可供發展的用地等,亦不排除會包含濕地及濕地緩衝區土地。當局正研究放寬及精簡發展濕地緩衝區土地的程序,以及提高發展地積比,因此北部都會區潛在住宅單位供應量可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