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官津學校新聘教師需考基本法 形式或參考公僕入職試
10月06日
消息續稱,教育局將會與公務員事務局,中央統籌所有新聘教師考試事宜,但詳情有待討論。現時公務員招聘的《基本法》考試,每年舉行兩次,教育局亦會參考,在每年學校招聘高峰期前安排,多於一次的考期。有關聘用條件亦適用於轉任其他學校的現職教師,但有效期限等目前仍未有細節。
另外,因應國家安全教育學校行政指引,全港學校早前已交齊首份工作報告。消息指當局正逐所學校檢視報告內容,並因應情況個別跟進,早前亦已通知,將派員到學校舉行工作坊,為教師提供培訓等。至於會否派員視學監察,消息指當局會循目前形式作「發展性探訪」,當中會一併視察國安教育的推行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