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今年5月在美國黃石國家公園內走近一隻野生大灰熊,與牠近距離接觸,目的只是要拍下大灰熊的照片。她事後被當局起訴,被法官判處入獄4天。

起訴書指出,25歲女被告德赫寧(Samantha Dehring)當時和一批遊客在公園內遊覽,遇上那隻大灰熊和3隻幼熊。她不顧危險,走近大灰熊拍照,最接近時只有數呎。據悉,國家公園的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意識到危險,指示在場的遊客上車離去,但德赫寧沒有理會,反而向大灰熊的方向走去。檢察官批評她的行為十分愚蠢。

控方稱:「被告只是遭受刑事起訴的被告,而不是咬至肢離破碎的受害人,純屬幸運。在黃石公園內棲息的野生動物,真的是野生的,而不是養在動物園籠子內,可以安全觀賞的動物。在國家公園內,野生動物可以在牠們的棲息範圍內自由走動,當受到威脅時會作出相應反應。」

根據黃石國家公園的規例,任何遊人若遇上野生動物,應與牠們保持最少90米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