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員工新一輪強檢下周三展開 須於本月26日前完成
10月13日
發言人指,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昨日(12日)按《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第10(1)條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規定由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護養院以及附設於安老院或殘疾人士院舍的處所的日間服務單位僱用並於10月27日至11月2日期間值勤,或透過與院舍或上述單位訂立的外聘服務合約在該期間向住客或使用者提供服務的人士(包括全職、兼職及替假員工),須於10月20日至26日期間,按照公告指明的規定及程序,進行關於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指明檢測),而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非自行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
另外,於檢測期限的最少14天前,已經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人士,或在香港以外地區已完成接種獲本港認可疫苗的人士,毋須進行指明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