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赴台自首無期 陸委會:港府應務實回應司法互助請求
10月14日
2018年2月,當年19歲的陳同佳與女友潘曉穎往台灣旅遊期間,涉殺害潘女,棄屍後逃回香港。警方及後拘捕和控告陳4項「洗黑錢」罪名,涉處理女友財物,他在2019年4月被判監29個月,同年10月23日獲釋。他獲釋當日在監獄門外向潘曉穎家人鞠躬致歉,表示會返台灣自首,至今未成行。一直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昨證實,經警方在6月份做評估後,陳同佳已離開安全屋,警方的保護行動同時完結,重申陳赴台自首的意向不變,主要等待台灣方面作明確答覆及安排,必須批出簽證及不阻止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