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要求由下學年起,公營學校聘任的新教師必須已通過《基本法》測試。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於電台節目表示,新安排會參考現有公務員《基本法》測試,考核合格的要求亦相近,下學年首先在津貼學校推行,之後再推展到直資學校及幼稚園等。

楊潤雄表示,早前坊間有聲音要求學校做好國民及國安教育,而教師作為學生的引導者,應對基本法有一定認識,故有此安排。他又指,第一步先於津貼中小學推行,每年涉及約1000至2000名新聘教師,不排除下一步推展至直資學校、幼稚園教師,長遠或會納入更多教師。至於現職教師,由於一直都有培訓,暫時毋須考《基本法》測試。

對於政府將更新招聘公務員的《基本法》測試,料明年中將《香港國安法》納入考核範圍。楊潤雄則指,因現時安排也是參考招聘公務員做法,會檢視實踐經驗,再決定是否要求教師接受國安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