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今日宣布,在今年10月至明年3月期間,公屋租戶如有短暫經濟困難未能及時繳交租金,可向房委會申請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若申請獲批,房委會將在這段期間暫緩向該些租戶發出有關通知書。

在疫情下,為幫助有經濟困難的租戶渡過困境,房委會已在去年5月至10月採取臨時措施,暫緩向成功申請的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為配合政府推行的紓困措施,以及因應疫情對經濟環境的持續影響,房委會再將這項措施先後兩度延長5個月和半年至今年9月。
  
此外,房委會一直透過租金援助計畫協助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在這計畫下,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減免一半或四分一租金,為期兩年。當租援受助人的家庭收入有所改善,或家庭人數有變動時,須主動通知房委會,以作資格覆核。房委會亦會作抽樣調查,以防止濫用。
  
租戶可聯絡所屬屋邨辦事處或中轉房屋辦事處,以了解安排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