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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案死者潘曉穎的媽媽透過網台發放錄音,邀請疑犯陳同佳周三上午到政府總部外對質。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牧師指,陳同佳已經知道潘太邀請,惟不會出席,未有提到原因。

管浩鳴則回覆星期三不會到政總,又指目前台灣不同意簽發入境證給陳同佳回台自首;而台灣律師去年底,已代表陳同佳向有關部門表達自首意願,但暫時未有進一步消息。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港府已多次指出香港現時沒有法例容許政府強行將陳同佳送到台灣,港府一直希望陳同佳可盡早赴台承擔法律責任,現時解決事件、批准陳同佳赴台的主導權在台灣當局,只要台灣當局批准,雙方警務單位便可展開行程安排研究。

發言人表示,司法協助從來不是接受通緝犯投案的先決條件,台灣當局已掌握案件的主要證據,絕不應、亦不需要以司法互助作為接收陳同佳的前設,只要台灣當局不再政治操弄、推諉卸責,容許陳同佳赴台,案件便能得到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