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兩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核酸檢測。

由於兩間學校爆發上呼吸道感染及或流感樣疾病個案,而有關疾病病徵與新冠相似,為謹慎起見,相關學校或其指明級別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已經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受檢人士若在10月17日至10月19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任何在10月6日至10月19日期間曾身處黃大仙竹園南邨富園樓地下120-129號東華三院群芳幼兒園超過兩小時的人士,須於10月2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10月23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

在10月6日至10月19日期間於天水圍天城路22號十八鄉鄉事委員會公益社小學就讀二年級的學生及曾面授該等指明級別學生的指明學校老師,須於10月2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政府公布,政府定期按最新的疫情風險評估,審視特定群組檢測的覆蓋面及頻率。為加強防範第五波爆發,特定群組機場員工的檢測頻率將於明日起加強至每三天進行一次。位於機場地面運輸候車室的社區檢測中心已相應提升明日起的預約名額至每天3000個以上,並增加人手提供服務。另外,政府明日會同步於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六層過渡區(南)暫時增加流動檢測站數目,作為機場社區檢測中心的延伸部分,以分流需檢測的機場員工,並會視乎社區檢測中心的實際使用情況調整相關服務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