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陸委會:到台投案非單純批簽證 台港政府須談好相關事宜 10月20日 列印 陸委會強調陳同佳(小圖)到台投案絕非單純批出簽證,而是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的行使。資料圖片/網圖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的台灣代表律師指,曾多次致電台方對口單位,但等了一年仍沒有回覆。在台灣,陸委會強調陳同佳到台投案絕非單純批出簽證,而是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的行使,須先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能處理陳同佳到台入境問題。陸委會指,對受害人家屬極度希望將疑犯繩之於法的悲痛心情感同身受,亦有決心實現司法正義,還給他們一個公道,懇切呼籲香港政府盡快與台方溝通,進行相關司法互助,使疑犯得到應有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