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5歲女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規例》),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20日。

該名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今年3月23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並於深圳灣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

她被控兩項違反《規例》第8(1)、8(4)及8(5)條,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就兩項罪行,分別被判處即時監禁14及20日,同期執行。

截至今日,共有194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十四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