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為了節省電力,去年9月多地發生無預警限電,影響生產。官方其後啟動電價市場化,今年元旦起,江蘇、山東等化工大省宣布調整電價,用電尖峰期漲幅最高達70%。
為緩解限電危機,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去年9月29日表示,要嚴格落實燃煤發電「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讓「價格合理反映電力供需和成本變化」。
自元旦起上調電價的地區包括江蘇、山東、陝西、山西、雲南等省,且多是化工行業重鎮。內媒報道指,江蘇當局對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業用電實施夏、冬兩季尖峰電價,其中夏季上下午各1小時,冬季上午和晚上各2小時,尖峰電價以峰段電價為基礎,上調20%。
山東省工商業電價則實施可加可減機制,其中高峰時段上調50%,尖峰時段上調70%,低谷時段下調50%,全部調整應於3月31日前完成。甘肅省、雲南省居民與農業用電高峰與低谷時段在平價基礎上下各浮動50%。
江西省則是在高峰時段電價上調50%,尖峰時段電價在高峰時段電價基礎再上調20%。山西高峰時段電價上調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