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日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作出限制與檢測宣告,自昨晚1105分起限制在銅鑼灣京士頓街11號東寧大廈內的人士,須留在其處所並接受強制檢測。相關執法行動於上午約9時完成,政府共檢查了約15名受檢人士的檢測報告,發現有二人未進行強制檢測,已向他們發出強制檢測令。

政府在「受限區域」內派員到訪約55戶,當中約10戶在過程中沒人應門,包括可能已經接受檢疫或隔離的住戶,亦有可能部分單位是空置。政府提醒有關居民,在看到政府張貼的告示後,盡快聯絡政府進行檢查,以排除病毒在小區內可能有機會繼續傳播的風險。

政府重申會嚴肅執法。如任何人士未能出示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佩戴手環以證明接受強制檢測即屬違反強制檢測公告,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或限制與檢測宣告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立即下載 | 全新《星島頭條》APP : 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