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天王王力宏與李靚蕾離婚風波,隨著男方日前返台完成隔離,出關後回家見仔女時雙方再爆爭議,李靚蕾昨晚(11日)發7頁長文指控王力宏帶3男硬闖家,令仔女受驚。王力宏的經理人公司今日凌晨回覆台灣傳媒指李靚蕾想像力太豐富,逐一指她大可報警、3陌生男相信李靚蕾也認識等。
李靚蕾今早再就王力宏經理人公司回應,回覆台媒作出回應,8點聲明中(原文重覆了「6」),先就帶3男硬闖一事,李靚蕾指:「結婚才8年,竟然會有一個12年的『夫妻』生活助理?大家都知道那是你的『私人』助理(受你僱用,長期聽命於你,對你唯命是從的男子)。」似另有所指。李靚蕾強調已報警,最後更就對方提議有證據就提供,她說:「好,如果你同意我就po…(原本想說不要這麼不堪…畢竟包含很多隱私…也不知道什麼需要遮蔽什麼不需要遮蔽…)。」意味又有大鑊要爆!
李靚蕾聲明全文:
1.結婚才8年,竟然會有一個12年的「夫妻」生活助理??大家都知道那是你的「私人」助理(受你僱用,長期聽命於你,對你唯命是從的男子)。
2.如果真如我所說是否應該報警?:我有報警。
3.我想像力豐富?請說清楚那一個部分是想像的,我提供證據佐證。
4.只是想看孩子?我一直不只是歡迎,還不斷請求你看孩子,想看孩子為什麼要違反協議中明訂看孩子的條約??「所有」來訪人員必須經「雙方」評估同意。為什麼未經同意要硬闖?為什麼無論事前或現場溝通要隱瞞第三人的存在??
5.沒抱到小孩十分難過?你原本自由可以選擇的時候,你自己規劃農曆年才願意安排回來看孩子…
6.律師建議?哪一律師會建議你違反協議,帶著未經同意的三個男人(其中一位還是無論事前或現場溝通都隱瞞他的存在,我素未謀面的陌生男子)來「看孩子」還要要求監控?請你提供…我想不通你覺得如果不拔監控,監控會有可能錄到什麼,會比你現在的行為更可怕?如果需要證人,一位就夠了,而且可以找一位雙方都能同意/孩子也舒服自在的人選。為什麼要在我一個人的情況下帶這麽多人硬闖?
6(7).透過司法?我會,但透過司法需要等待很長的時間和花費很多錢和精力…來不及保護我人身安全,也無法即時阻止你讓我每天精疲力盡的一切作為。
7(8).如果有證據就提供?好,如果你同意我就po…(原本想說不要這麼不堪…畢竟包含很多隱私…也不知道什麼需要遮蔽什麼不需要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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