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日)有市民投訴在天水圍嘉湖新北江商場新都綜合醫務中心,接種了過期復必泰疫苗,衞生署今日證實事件,並指事件涉及36名市民,其中2人出現腸胃不適,一人於急症室求診後康復中,另一名市民現正留院觀察,情況穩定。其餘市民未有報稱不適。署方已向涉事醫務中心發出警告,並敦促他們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衞生署表示,於1月6日接獲上述醫務中心通報,於今年1月2日及4日,分別為12名及24名市民接種解凍第31天及第33天的復必泰疫苗。根據疫苗製造商的建議,復必泰疫苗需於解凍後儲存於攝氏2至8度,並於31天內使用,即36名巿民接種的疫苗分別較建議使用日期遲數小時及兩天。

衞生署引述復星醫藥回覆指,沒有資料顯示有因使用超過相關保存期疫苗而出現的不良反應,而本地專家意見亦初步評估認為是次疫苗接種有效,但署方仍建議受影響市民在完成整個疫苗療程後進行抗體水平測試,以確定有效性,署方並會安排專家跟進受影響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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