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民政事務處今日聯同將軍澳警區和衞生署,在將軍澳一幢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大廈進行執法行動,共檢查了約430名受檢人士的檢測報告,其中11名人士違反強制檢測公告。政府已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行動由今日上午約七時開始,至上午約10時30分結束,將軍澳常寧路10號安寧花園6座的受檢人士,被要求出示根據政府早前就該大廈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期限內,曾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的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政府派員於該幢大廈出入口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並到大廈內進行檢查,確認他們是否已按有關要求進行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