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表示,不論消費者光顧自助洗衣或傳統洗衣店,預設期望均為取回乾淨及完好的衣物。因此,會方對店家及消費者作出以下3項建議:

1. 自助洗衣店應提供清晰指示及熱線

商戶應就洗衣機及乾洗機之操作,提供簡易及清晰的指示,可考慮以影片教學說明步驟,方使不同年齡習的消費者瞭解,亦應設立熱線或其他可聯絡職員的方法。

若消費者在使用自助洗衣時遇上困難而未能即時取得協助,要保留相關付款紀錄並盡快通知店方;如必須使用電子儲物櫃收送衣物,消費者將衣物放進儲物櫃時最好將單據及衣物拍照為憑,記錄交送時間及儲物櫃號碼。

2. 注意衣物配飾及貯存服務

若衣服附有特別的鈕扣、股帶或可拆式配件,消費者應事前主動向商戶查詢配飾是否需要特別處理;商戶按收衣物時亦應仔細檢查衣物狀況,若發現衣物本身已有污漬或破損,應於清洗前向消費者清楚交代,並於單據上備註,以避免日後存在爭議。

另外,消費者若使用存倉服務,要留意商戶有否訂明存倉費及貯存期限,亦要衡量衣物存放過久會有損耗或造失的風險。消費者務必於貯存期限屆滿前取衣,否則商戶有可能根據條款自行處理逾期末取的衣物。

3. 妥善保留單據

洗衣店一般是憑單據取衣,有洗衣店或有條款訂明如遺失洗衣單據會收取罰款,或可拒絕讓消費者領取衣物。針對一些名貴或別具紀念價值的衣物,消費者應考慮保留購買單據,交予清洗前宜拍照作記錄,萬一出現爭議亦有憑據可依。

如未能與洗衣店順利協商,消費者可以聯絡消委會要求調停,相關受損衣物宜由商戶保管。若消費者必須先取回衣物,要與商戶作好溝通,並於單據註明受損衣物,以免商戶因已取走衣物為由不承認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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