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留意到最近發生多宗車輛衝上行人路的嚴重交通意外,而造成意外的成因包括沒有分清楚油門或迫力、沒有拉好手掣或使用錯誤波段等,呼籲司機切勿掉以輕心。

警方提醒,為免車輛在斜路有溜前或溜後的可能性,泊車時必須留意軚盤方向、波段及手掣狀態。除此之外,司機將油門誤當迫力,令車輛失控向前衝的交通意外時有發生。司機在駕駛時需倍加專注,切勿掉以輕心,共同肩負起作為道路使用者的應有責任。

警方重申,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5,000元。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6個月;再次被定罪,則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2年,另外須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及記違例駕駛10分。

觀塘瑞和街昨日早上發生交通意外,造成3人受傷。一輛私家車當時沿瑞和街往輔仁街方向行駛,至瑞和街48號對開時,私家車突然失控撞上行人路,3名途人走避不及被撞受傷,68歲司機涉嫌危險駕駛被捕。警方相信司機不當使用油門及煞車而釀成今次意外,正循司機駕駛態度、行為、車輛機件性能及路面情況作出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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