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早前宣布所有公營學校新聘任的教師,必須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方可獲考慮聘用。教育局今日(20日)公布,第二輪《基本法》測試將於2月26日舉行,並由下周一(24日)起接受報名。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有意參加是次測試的人士可由下周一(24日)上午9時起至2月7日下午5時前,透過教育局網頁內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測試名額有限,教育局會以先到先得的形式處理。

教育局以先導形式為教師舉辦兩輪《基本法》測試,第一輪測試已於1月初舉行,第二輪測試為本學年最後一輪,有關測試結果只適用於2022/23學年的新聘任教師。有關《基本法》測試的內容及形式參照公務員事務局《基本法》測試的安排,時間為20分鐘,如在15題多項選擇題中答對8題或以上(即在滿分100分中取得53分或以上),會被視為及格。如考生於第一輪《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將不獲准再參加第二輪測試。如有關教師曾參加公務員事務局舉辦的《基本法》測試,並取得以上及格分數,會被視為已符合相關要求。

發言人續指,《基本法》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更是學校課程中十分重要的元素,須予以加強。教師必須正確理解《基本法》,才能啓迪學生,幫助他們正確認識香港的憲制地位,以及建立他們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正面態度。

另外,除了教育局及教師培訓機構持續加強有關《基本法》的培訓之外,由2022/23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新聘任的常額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轉校教師、以現金津貼支薪轉為以薪金津貼支薪的教師,以及月薪臨時教師必須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方可獲考慮聘用。有關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

發言人補充,現階段有關《基本法》測試要求暫不適用於日薪代課、按「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聘用及以現金津貼支薪的教師。教育局將循序漸進考慮在日後把有關要求推展至其他學校(例如參加直接資助計劃的學校、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等),以及其他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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