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涉因拒絕按國安處要求遞交資料,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常委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2次預審。控方提出以公眾利益為由,拒絕向辯方披露部分資料。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排期於4月6及7日作公眾利益事宜提訊,屆時將討論及裁斷控方能否以公眾利益為由不披露資料。各被告續准保釋候訊,鄒因另案繼續服刑。

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表示,將申請公眾利益豁免披露部分資料予辯方,並指已將不涉及公眾利益事宜的文件交予辯方。鄒表示,至今仍不知道控方的指控為甚麼,例如指控他們作為誰的代理人,無法抗辯。

控方另表示,警方由支聯會的六四紀念館及葵涌貨倉搜到的證物多達30000頁,需時翻譯。羅官指示控方為鄒製訂一份可以送到獄中的文件,並讓各被告閱覽30000頁文件,以決定哪些部分需要翻譯。

鄒幸彤、鄧岳君、陳多偉及徐漢光被控於2021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同案被告梁錦威去年12月認罪,判囚3個月。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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