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25日)表示,因應政府將由下月16日起在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落實推行適用於政府僱員的「疫苗氣泡」,財庫局已向各政策局/部門發出通函,要求下月16日起在批出服務合約時加入合適合約條款,規定承辦商、其代理商及分判承辦商須遵從有關「疫苗氣泡」安排。
正如適用於政府僱員的「疫苗氣泡」安排,除持有有效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健康狀況不允許接種新冠疫苗、或正懷孕並按個別個案事先取得批准外,所有因工作相關目的進入政府室內處所的承辦商、其代理商及分判承辦商僱員均須出示已接種至少第一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紀錄。
許正宇說表示,把在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推行的「疫苗氣泡」由政府僱員擴展至服務承辦商僱員,可進一步鞏固防疫屏障,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變異病毒株擴散的風險。
此外,金融監管機構包括保險業監管局、強制性公積金計畫管理局(包括其全資附屬公司積金易平台有限公司)和財務匯報局亦將由2月16日起,跟從政府在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推行的「疫苗氣泡」安排,並會把安排由其僱員擴展至服務承辦商的員工。各機構將按各自實際情況在其辦公大樓和處所制定「疫苗氣泡」實施細節。
許正宇說,現時,各金融監管機構僱員的疫苗接種率均超過90%,只要大家同心協力向各行各業積極樹立榜樣,盡量推行「疫苗氣泡」,必定有助經濟穩步復蘇和社會運作恢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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