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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依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健全洗錢違法犯罪風險防控體系,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印發了《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決定於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三年行動的牽頭單位為中國人民銀行和公安部。(j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