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發生虐兒案,保護兒童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夏穆今日(26日)向公眾穆鞠躬致歉,並宣布已接納總幹事及童樂居院長請辭。社會福利署重申,有關事件完全不可接受,事發後署方已立即採取一系列措施確保該幼兒中心的正常運作,並要求負責營運該中心的香港保護兒童會就事件提交檢討報告及改善建議。社署昨日(25日)收到保護兒童會所委託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報告,經初步審閱後,認為報告提出的管治改革方向及服務改善建議可以接受,但前提是保護兒童會必須盡快建立有效的內部管治和監察制度,確保各項改善建議切實有效執行,從而重建公眾對該機構的信心。社署會密切監察實施建議後的成效,以保障兒童福祉。

社署指,保護兒童會的獨立檢討報告揭示涉事的幼兒中心在日常運作、督導、培訓等多方面出現嚴重缺失,這與社署的觀察大致吻合。社署得悉保護兒童會已接納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建議,承諾採取一系列措施,包括撤換高層管理人員,以及加強機構管治和日常督導,會密切監督機構全面落實並有效執行檢討報告所提出的各項改善措施,包括員工招聘、支援及培訓、設立委員會監察服務質素及管理等。另外,社署知悉機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下一階段將會審視保護兒童會的整體管治,會密切留意有關檢討的結果和建議,從而考慮保護兒童會日後是否適宜提供受社署資助的服務。

在處理事件的過程中,政府察悉社署的監管機制亦有可改善空間。社署將以風險為本,加強巡查監察的深度和廣度,以確保幼兒照顧服務機構切實遵從社署的服務質素標準和法定要求,並具備有效的內部管制和監管制度。優化措施包括在巡查團隊中加入健康衞生督察和其他專業人士,並透過風險評估對照顧易受傷害人士及/或服務表現欠佳的服務單位,加密巡查頻率,並會抽查服務單位的閉路電視紀錄等。此外,社署會要求所有幼兒住宿服務單位安裝閉路電視系統,以便加強監察。如有個別服務單位需要財政支援,社署會提供協助。

社署已經按去年8月完成的「優化整筆撥款津助制度檢討報告」中有關提升津助服務質素的建議,優先開展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的檢討工作。檢討範圍包括:服務對象及性質(包括住宿照顧服務與其他兒童照顧服務的配套安排)、服務表現標準、人手編制及行政支援等。就此,社署於一月十九日已向兒童事務委員會轄下的保護兒童事務工作小組匯報檢討的範圍及時間表,並將於3月開始諮詢持份者。兒童事務委員會屆時亦會舉辦公眾參與活動,邀請持份者就這個課題發表意見。政府會邀請保護兒童事務工作小組督導檢討工作,目標是在明年3月完成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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