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公布在「疫苗通行證」安排下,市民獲取「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的安排。
在現行「疫苗氣泡」安排下,個別處所員工必須接種新冠疫苗,如獲醫生證明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打針,則必須接受定期檢測。行政長官今日公布,鑑於「疫苗氣泡」將會擴大至涵蓋大部分公眾使用的處所,該措施會正名為「疫苗通行證」,代表只有已打針才可以通行。計劃中的「疫苗通行證」要求進入個別處所的人士必須接種新冠疫苗,並只在以下兩種例外情況下容許相關人士無須符合疫苗接種要求:因年齡關係而未符合打針資格;或獲醫生證明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打針。
在「疫苗通行證」安排下,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者須持有醫生簽發的「豁免書」。為標準化及統一安排,衞生署已制定「豁免書」範本供醫生使用。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打針的市民可諮詢醫生是否不適合打針,並相應向醫生申領「豁免書」(私家醫生或需收取費用)。豁免證明書的預設有效期為90天,最長為180天,實際有效期由醫生根據臨床情況決定。
政府發言人表示為便利市民,醫管局醫生和私家醫生會分別透過醫管局的臨床醫療管理系統和政府的醫健通系統,為市民以電子方式簽發「豁免書」。
經上述電腦系統簽發的「豁免書」均提供印有加密二維碼的紙本。政府資科辦已在「安心出行」程式加入儲存及展示「豁免書」的新功能。醫健通程式和新冠電子疫苗接種及檢測紀錄系統(經「智方便」登入)亦會相應更新,以供市民下載醫生為其簽發的電子「豁免書」。這安排方便使用程式記錄並展示「豁免書」的市民無須隨身攜帶紙本。
「豁免書」安排會有為期約3個月的過渡期至4月30日,讓私家醫生有充足時間登記醫健通系統和為以電子方式簽發「豁免書」作好準備。在過渡期內,私家醫生仍可按衞生署範本以非電子方式簽發紙本「豁免書」,有關紙本「豁免書」在過渡期內可繼續使用。惟過渡期後,所有「豁免書」必須是醫生經醫健通或醫管局電腦系統以電子方式簽發的「豁免書」,未印有加密二維碼的證明書將不獲接納。
發言人又指出,根據外國及本地經驗,大部分人士均適合接種本港現時提供的兩款新冠疫苗,即克爾來福疫苗和復必泰疫苗。衞生署已向私家醫生發出指引,列明不適合打針的醫學原因。醫生只會在證實相關人士並不適合接種上述兩款疫苗後,方會發出「豁免書」。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下的現行指明及指示,相關處所負責人讓顧客進入其處所時,須使用政府提供的「驗證二維碼掃瞄器」程式掃描顧客載有新冠疫苗接種紀錄的二維碼,以盡職檢查有關顧客是否已符合相關處所就接種新冠疫苗的要求。
食環署已更新「驗證二維碼掃瞄器」程式,以供同時辨識新冠疫苗接種紀錄及「豁免書」二維碼。相關處所負責人須更新該程式最新版本(Android流動裝置為4.0.1版本、iOS流動裝置為4.0.1版本)。
相關處所負責人應盡早更新該程式,讓員工除辨識新冠疫苗接種紀錄外,亦盡早適應及習慣辨識「豁免書」二維碼。顧客則可以使用「安心出行」程式及日後已更新的醫健通程式或新冠電子疫苗接種及檢測紀錄系統(經「智方便」登入),展示新冠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書」二維碼。至於沒有智能手機的市民,可隨身攜帶紙本新冠疫苗接種紀錄或印有加密二維碼的「豁免書」,供相關處所員工掃描二維碼,以作確認。
立即下載 | 全新《星島頭條》APP : 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