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今天報道指,有童樂居事件中受害兒童的家長,收到由童樂居寄出的住院費用帳單。保護兒童會回應指,該會沒有向家長收取任何費用;醫院的帳單則會由家長處理。
該會表示,基於童樂居的服務性質,包括衣、食、住、行及活動等費用在內的留宿費用,全數以社會福利署的資助金額支付,童樂居從來沒有向家長收取任何費用。
該會續指,家長在兒童入住童樂居時已經知悉,在一般情況下,假如兒童入住醫院,醫管局發出的帳單將會由家長或經轉介社工處理。家長若經濟上有困難,可透過負責的轉介社工尋求協助。該會又重申,就「童樂居事件」,家長如有需要,可聯絡童樂居社工提供協助,會方將馬上與社署或其他相關部門協調費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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