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新冠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公布,因應目前香港疫情,由2022年2月3日早上1時起,所有由香港前往澳門的人士,須在登上前往澳門的交通工具時出示採樣日後24小時內符合衛生當局要求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未能出示的非澳門居民可被拒絕入境。違反者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行政、刑事責任。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病毒核酸檢測結果證明須由醫務專業人員進行或監督下採樣的樣本。

另外,由2022年1月31日凌晨零時起,由極高風險國家出發往澳人士醫學觀察期由28天改為21天,該修改適用於受相關公告規範而正在接受醫學觀察的人士。

極高風險國家包括孟加拉、巴西、柬埔寨、印度、印尼、伊朗、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俄羅斯、南非、斯里蘭卡、坦桑尼亞、土耳其、美國、博茨瓦納、津巴布韋、納米比亞、萊索托、斯威士蘭、莫桑比克及馬拉維。由上述國家前往澳門的直航飛機或聯程航班第一程飛機乘機前,仍須出示5天內每次相隔至少24小時連續3次採樣新冠病毒肺炎核酸測試陰性結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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