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期間,27歲男侍應於理大外被搜到剪刀、六角匙、𠝹刀及他人的射箭總會會員卡,早前被裁定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兩項盜竊罪罪成。裁判官梁雅忻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從理大出來,而當時理大內情況「何其嚴重,暴力行為多、毀壞嘢多」,又盜用他人身分用以進出理工校園,終判處被告監禁7個月。
梁官引述感化官報告指被告後悔干犯法例,但經審訊定罪,被告悔意遲來且有限。梁官判刑指涉案六角匙案發時仍在包裝內,接納被告尚未用過,惟指理大內情況「何其嚴重,暴力行為多、毀壞嘢多」,被告從理大出來,身藏剪刀𠝹刀,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判囚6個月。梁官續指被告盜取的2張會員證有他人照片及個人資料,盜用他人身分用以進出理工校園,雖然並不貴重,但不能如一般案件以其價值衡量,2罪各判囚2個月,同期執行,其中1個月與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分期,共囚7個月。
27歲被告劉思衛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紅磡火車站天橋上近A1出口,管有1套六角匙、4把剪刀及1把𠝹刀,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他另被控在2019年11月12日至18日期間,在理工大學內偷竊2張香港射箭總會的會員卡。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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